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9月13日)
武汉控股(600168)9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9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水务集团书面函告,鉴于此次重组方案相对复杂,且相关工作涉及较多政府部门,结合证监会有关政策变化及规定,水务集团拟就此次重组涉及的有关事项与相关各方及政府部门进行论证汇报,以研究继续推进此次重组工作。目前重组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的研究讨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9月13日起停牌。
今年3月21日,武汉控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原重组方案,武汉控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合计作价约44.04亿元收购控股股东水务集团等持有的自来水公司、工程公司、汉水科技、阳逻公司各100%股权、长供公司71.91%股权、建发公司所属供水管网相关资产、军山自来水公司100%股权等,以实现控股股东水务资产整体上市的诺言。
威龙股份拟募资6亿元扩产引入经销商持股
威龙股份(603779)9月12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每股不低于33.29元的价格,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公司部分经销商组成的资管计划在内的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02.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拟全部用于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公司股票将于9月13日复牌。
公告显示,公司此次已确定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珍海、中铁宝盈-润金1号资产管理计划、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王珍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以现金6000万元参与认购;中铁宝盈-润金1号资产管理计划是由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和管理,委托人为公司部分经销商或其核心人员,承诺以现金28750万元参与认购;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2000万元参与认购。其他不超过7名发行对象尚未确定。
募投项目方面,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总投资约6.02亿元,将通过公司位于澳大利亚的子公司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购置土地,建造生产车间,购置并安装压榨机、发酵罐、贮酒罐等酿造葡萄酒的相关设备以及辅助设施,建成后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优质葡萄酒的酿造规模。
据公司测算,该项目建设期为2年,预计全部达产后可新增年营业收入3.79亿元,新增年净利润7549.51万元,投资回收期约6.52年(税后,含建设期),盈利前景较好并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经济上较为可行。
威龙股份表示,此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优质葡萄酒的酿造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引入优秀经销商,使经销商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股东,将双方长远利益绑定在一起,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保利地产:保利集团已与中航工业签署框架协议
保利地产(600048)9月12日晚间发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已与中航工业就收购其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交易资产范围、整合方式及作价原则等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并于9月12日签署《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之房地产业务整合框架协议书》。
根据协议,此次交易范围为中航工业直接或通过下属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平台公司和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中航工业持有的天津瑞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除部分需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批的无偿划转的资产外,其他资产将以经过审计、评估机构确认的净资产为作价基础,原则上以现金交易方式支付对价。
同时公告称,鉴于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和项目的复杂性,目前中介机构仍在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详细交易方案仍有待协议双方进一步商讨。同时,由于交易方案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具有不确定性因素。
国泰君安回应赴港上市传闻:尚未制定具体募资方案
国泰君安9月12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回应公司赴港上市传闻称,根据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公司一直在对发行H股事项进行研究和探讨,并与多家中介机构进行过接触和交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制定包括“在香港上市募集至少20亿美元”在内的相关方案。
9月12日,有媒体报道称,“国泰君安计划在香港上市,募集至少20亿美元”。
华远地产拟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
华远地产(600743)9月12日晚间公告,为挖掘公司沉淀资产的市场价值,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创新性融资,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华远盈都的全部相关权益最终转让给恒泰证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以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
华远盈都目前主要持有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的盈都大厦4号楼D110室商业及地下车库。以2016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华远盈都10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为60560.72万元。公司拟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以不低于60560.72万元的价格,将华远盈都全部相关权益最终转让给专项计划。
同时,公司将与恒泰证券或其下属基金管理公司签署关于优先收购权的相关协议,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主体在约定期间内将享有优先收购专项计划项下特定种类资产支持证券或华远盈都相关权益的权利,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主体将为此支付资金,作为权利维持费。
华远地产表示,此次交易主要为公司拟将持有优质物业资产的华远盈都的全部相关权益最终转让给专项计划,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交易对价,可获得优质物业增值收益和现金回笼。同时,此次交易将使得公司在交易完成当年确认利润的基础上,为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各项财务指标,并实现现金流入,增加营运资金.
通威股份拟8亿元投建安徽东至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
通威股份(600438)9月12日晚间公告,为推进实现公司“渔光一体”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与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在东至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其投资建设东至县通威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包括现代生态渔业、水面光伏电站、扶贫援建及休闲旅游等,项目总投资预计为8亿元,将分期实施。
公告显示,东至县地处安徽省南部,是水资源丰富的特大县域之一,水域面积占该县面积1/3。该区域水面资源丰富,光照极具优势,拥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体系,渔业养殖结构优化,休闲渔业发展迅速,具备了建设“渔光一体”示范基地的各项条件。
通威股份表示,“渔光一体”系公司目前大力打造并推广的渔业养殖加光伏发电综合运营模式,此次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落实公司“农业(渔业)资源”+“光伏新能源”战略规划,推动实现公司绿色渔业、绿色能源产业互补、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中昌海运拟更名“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中昌海运(600242)9月12日晚间公告,由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已变更为数据营销服务业务,现名称无法体现公司现有的业务、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公司拟将注册名称由“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今年6月30日,中昌海运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科博德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7月26日和8月16日,公司分别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和新增股份的发行工作。
公告显示,此次变更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
洪涛股份获实际控制人增持30万股
洪涛股份9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于9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9.35元/股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3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25%。此次增持后,刘年新累计已增持公司股份153.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278%。
本次增持前,刘年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32.1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23%。本次增持后,刘年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62.1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26%。同时刘年新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江购物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
三江购物(601116)9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和安投资于9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21.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成交均价为10.88元/股,所减持的股份全部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减持前,和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5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5%。本次减持后,和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4878.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同日三江购物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成交日起12个月。
福鞍股份股东李士俊拟减持公司至多1.78%股份
福鞍股份(603315)9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李士俊披露减持计划,其拟在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2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6.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8%,其中在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士俊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5%,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表示,此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万林股份:股东太钢创投拟减持至多3.17%股份
万林股份9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山西太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太钢创投”)披露减持计划,其因自身经营需要,拟在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66.4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7%。
截至公告日,太钢创投持有万林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6.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表示,此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